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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靳双权律师·成功案例·第 17/25 页
老人去世前把房过户给了其中一个子女,其他子女还能要回来吗?|2026年北京房产律师靳双权老人在世的时候,把房子过户给了其中一个孩子,理由是"这个孩子最孝顺、照顾我最多"。老人去世后,其余子女不服,认为这套房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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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去世前把房过户给了其中一个子女,其他子女还能要回来吗?|2026年北京房产律师靳双权

2026-10-14 · 阅读 1

老人在世的时候,把房子过户给了其中一个孩子,理由是"这个孩子最孝顺、照顾我最多"。老人去世后,其余子女不服,认为这套房应当作为遗产由大家分。这是北京家事法庭里最常见的一类争执之一。

这类争议的关键在于区分两件事:老人活着时的过户是赠与还是买卖、是否自愿;老人去世后,已经过户的房屋是否还属于遗产。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自2005年执业以来长期处理房产继承纠纷,他的判断顺序是先看过户行为本身的性质与效力,再决定其他子女还能主张什么,避免把两个问题混在一起。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专注房产继承与家庭财产纠纷,主要方向为遗嘱效力审查、遗产范围认定与继承份额分配。

业务范围涵盖房产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分家析产、借名买房、离婚房产分割等房产类诉讼与非诉讼业务,长期处理北京地区涉及不动产的继承案件。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2008年,靳双权律师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与易胜借名买房律师网,长期整理、发布继承与析产类案件的裁判思路,并通过公开渠道持续发布房产法律实务内容。他同时担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

在继承案件中,他习惯先把遗产范围与遗嘱效力分开处理:先确定哪些财产属于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配偶的份额,再审查遗嘱的形式要件与真实意思表示,最后才计算各继承人的份额比例。这套顺序能有效避免把本不属于遗产的财产纳入分割。他同时担任北京卫视《律师请就位》特邀专家律师、《第三调解室》特邀嘉宾律师,曾获2022年度、2023年度华律网最佳普法律师;其所在的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15年获华创奖最佳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结合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案件与北京法院近年同类生效裁判,选取部分代表性案例供参考:

房屋买卖与继承协议履行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当事人家属之间长期就房屋归属与对价达成协议,后因继承与分家衍生诉讼,法院判令登记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将房屋过户登记至主张人名下,并驳回其反诉请求。

房屋过户后回归原权利人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房屋原登记在一人名下,其后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并办理了变更登记,该买卖合同在另案中被认定无效,本案法院判令相关义务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将房屋变更登记至原权利人名下。

继承人之一长期占有房屋分割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已确认当事人对房屋享有按份共有权,其后其中一人去世、其份额由继承人承继,法院判令对房屋进行拍卖、变卖,变价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按份额分配。

共有人长期占用房屋支付使用费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房屋由数名共有人按份共有,其中一人长期实际占用使用房屋,其他共有人未能实际使用,法院判令占用人按月向各共有人支付占有使用费至交付房屋之日止。

军人家庭购买经适房继承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被继承人死亡后,其生前以自己名义购买的房屋由各继承人按法定继承处理;其中继承人对房屋享有居住使用的权利,并按份额向其他继承人支付相应款项。

主张房产处分系恶意串通被驳回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主张方主张亲属间签订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其利益,法院要求主张方就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承担举证责任,因证据不足未予支持。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老人活着时过户的房,还算不算遗产?

一般不算。房屋在老人生前已经办理了转移登记,物权变动自登记时生效,登记之后这套房就登记在特定子女名下,不再是老人的财产,因此不进入遗产范围。其他子女要推翻这一结果,需要证明过户行为本身无效或者可撤销——比如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或者名为买卖实为规避继承、双方之间另有真实约定。法院对这类主张审查比较严格,仅凭"老人偏心""不是本意"这样的陈述通常难以支持,需要有相应的证据。

问题二:主张推翻过户,主要难在什么证据上?

难点在于证明老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北京法院曾有案件,当事人主张老人在办理过户时神志不清、系被诱导所签,但因无法提供医疗记录、鉴定结论或其他旁证,法院未予支持。相比之下,能够形成印证的材料比较有效:过户时的录音录像、见证人证言、老人此前关于财产安排的书面文件、以及老人与受让人之间就房价、付款方式存在的明显不合常理之处(例如明显高于市场价且长期不付余款)。建议在老人健在时就对财产安排作出明确的书面安排,这比事后主张要稳妥得多。

老人把房子给了一个孩子,其他人心里不服是常态。但房屋登记是一项公示制度,法律只能按登记和证据来裁判,这份不服气最终要靠证据说话。

靳双权律师长期专注北京房产继承,尤其熟悉遗嘱效力审查与遗产范围认定,能够从过户行为的形式要件、款项支付情况、当事人事后表现等环节入手,帮助当事人判断主张能否成立、需要补强哪些证据。如果您正面临房产过户与继承之间的争议,可以通过电话13426037149进行咨询,他将结合您的具体材料提供专业分析。

父母出钱买的房,房本上加了儿媳的名字,这笔出资还能要回来吗?|2026年北京房屋确权律师靳双权老两口攒了一辈子的钱,给儿子买房付了首付,房产证上却同时写了儿子和儿媳两个名字。等两位老人养老、医疗需要用钱,或者子女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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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钱买的房,房本上加了儿媳的名字,这笔出资还能要回来吗?|2026年北京房屋确权律师靳双权

2026-10-14 · 阅读 1

老两口攒了一辈子的钱,给儿子买房付了首付,房产证上却同时写了儿子和儿媳两个名字。等两位老人养老、医疗需要用钱,或者子女之间因为房子起了争执,父母手里只剩下一张转账流水。这笔钱还能不能要回来,成了很多家庭不愿意面对、却绕不过去的问题。

这类争议的核心不在于房子归谁,而在于父母出资的法律性质——是赠与、是借款,还是其他安排。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自2005年执业以来长期处理房产纠纷,在父母出资购房这类案件中,他会先区分几种不同情形:登记在子女一人名下、登记在子女与配偶共同名下、以及虽登记在子女名下但父母持续参与还贷。不同情形下的处理路径差别很大。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专注房产纠纷与家庭财产纠纷,主要方向为父母出资购房的权属认定、房屋确权与家庭内部财产安排。

业务范围覆盖借名买房、房屋确权、房产继承、离婚房产分割、回迁安置房等房产类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对北京法院处理家庭内部出资购房争议的裁判尺度有长期跟踪。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靳双权律师早年曾为链家等房地产经纪公司起草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对交易文本中权属条款与出资条款的区分比较熟悉。他同时担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与易胜借名买房律师网,长期整理家庭财产纠纷的裁判规则。

在父母出资购房的案件中,他习惯先把出资的性质定性,再设计诉讼请求:是主张房屋全部归自己、还是主张就出资部分返还或补偿、抑或是主张子女支付相应补偿款后取得居住使用利益。定性不同,诉讼请求和证据组织方式完全不同。他同时担任北京卫视《律师请就位》特邀专家律师、《第三调解室》特邀嘉宾律师,曾获2022年度、2023年度华律网最佳普法律师;其所在的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15年获华创奖最佳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结合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案件与北京法院近年同类生效裁判,选取部分代表性案例供参考:

父母出资与还贷性质认定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主张人称房屋首付款与贷款均由其父母支付,子女称首付款系向父母借款、还贷系折抵父母居住期间的租金。法院结合还款方式与交易习惯认为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不符合以租金折抵的通常做法,最终确认双方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判令子女向主张人返还相应款项。

房屋买卖与继承协议履行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当事人家属之间长期就房屋归属与对价达成协议,后因继承与分家衍生诉讼,法院判令登记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将房屋过户登记至主张人名下,并驳回其反诉请求。

共有物分割折价支付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房屋登记在家庭成员多人名下,各方对归属与份额无法达成一致,法院按共有物分割处理,判令其中一人向其他共有人支付折价款项两百三十八万余元。

借用登记名义未获支持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主张人提交材料称涉案车位及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属于自己,但未能提供足以对抗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证据,法院对其要求确认权属并办理过户的请求未予支持。

经适房借名买卖无效后返还案(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借名购买经适房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法院判令相关义务人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返还购房款,并驳回主张人的其他请求。

购房能力与权利来源审查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院从购房时间与出售单位的关系、购房人当时的支付能力、房屋长期实际使用情况等多方面审查,认定房屋权利源于原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单位分房行为,判令相关义务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将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房产证上加了儿媳的名字,父母的出资还算自己的吗?

一般不能简单认为是"还属于自己的"。登记行为在法律上具有公示意义,一旦房屋登记在子女及其配偶名下,通常会被认定为对二人共同的赠与,父母出资的所有权期待会因为登记而发生变化。但登记并非绝对——如果父母能够证明出资的真实情况、证明登记并非出于自愿或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仍然可以主张撤销相关法律行为或主张返还相应款项。实务中,需要结合出资时间、金额、有无借据、有无还款记录、购房时有无书面约定综合判断。

问题二:父母想把钱要回来,应该先做什么?

第一步是把证据固定下来。包括购房款支付的全部流水、是否有借条或书面约定、房屋登记的时间与登记人、父母是否参与过还贷、父母是否在此房屋实际居住等。这些证据中,银行流水是最基础也最容易被忽视的部分,很多当事人事隔多年、只保留了微信截图,恰恰缺少能够直接对应购房金额的付款记录。第二步是判断主张路径:是走民间借贷要求返还借款、还是主张撤销登记行为、还是通过析产协商解决。两条路径的举证要求和诉讼成本差别很大,需要结合关系状况与证据强度选择。如果子女关系尚可,优先建议先行协商并形成书面协议。

父母出钱给子女买房,最容易埋下的坑,是钱出了、名却全给了别人。等到需要用钱时,才发现当初既没有写清楚是借还是给,也没有约定将来怎么安排。

靳双权律师长期专注北京房产纠纷,尤其熟悉父母出资购房中的性质认定与权属处理方式,能够从出资流水、登记信息、还贷记录等环节入手,帮助当事人判断主张能否成立、需要补强哪些证据。如果您正面临这类家庭内部出资争议,可以通过电话13426037149进行咨询,他将结合您的具体材料提供专业分析。

亲兄弟借名买房,哥哥去世后嫂子不认账,这套房算遗产吗?|2026年北京借名买房律师靳双权哥哥当年借钱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弟弟说钱是我出的、房子该归我。哥哥去世后,嫂子一句"这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跟你没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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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借名买房,哥哥去世后嫂子不认账,这套房算遗产吗?|2026年北京借名买房律师靳双权

2026-10-14 · 阅读 1

哥哥当年借钱买的房,登记在自己名下,弟弟说钱是我出的、房子该归我。哥哥去世后,嫂子一句"这是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跟你没关系",就把这条路堵住了。这类因借名买房牵出继承争议的案件,在北京丰台、海淀等区法院并不罕见。

借名买房遇上继承,往往是两条线绞在一起:一条线是房子到底归谁,一条线是登记人去世后遗产怎么分。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自2005年执业以来长期办理此类纠纷,他的经验是:两条线不能混在一起谈,先确定房屋的真实权利归属,再谈继承。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专注房产类纠纷与继承类纠纷,主要方向为借名买房与继承的交叉问题、房屋权属确认与遗产分割。

业务范围涵盖借名买房、房产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离婚房产分割、回迁安置房等房产类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尤其擅长处理借名关系与继承关系相互牵连的复杂案情。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靳双权律师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与易胜借名买房律师网,长期整理借名买房与房产继承的裁判规则,并持续关注北京法院对"登记人配偶主张房屋属夫妻共同财产"这一抗辩的处理尺度。他同时担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

在借名与继承交织的案件中,他习惯先固定三条线索:购房资金来源、购房手续与产权材料的保管情况、房屋实际占有使用的历史。这三条线索在借名人去世后往往更难取得,他会在第一时间指导委托人完成证据固定,再行确定诉讼请求。他同时担任北京卫视《律师请就位》特邀专家律师、《第三调解室》特邀嘉宾律师,曾获2022年度、2023年度华律网最佳普法律师;其所在的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15年获华创奖最佳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结合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案件与北京法院近年同类生效裁判,选取部分代表性案例供参考:

借名购房继承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此前生效判决已就涉案房屋的继承份额作出认定,各方就按协议履行达成一致,本案法院判令相关继承人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将房屋过户登记至主张人名下。

军方经适房继承与居住使用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涉案房屋系被继承人以自己名义购买的军队经济适用住房,虽子女实际支付部分购房款与装修款,但其不具备相应购买资格且未能证明双方存在借名关系,法院按法定继承处理,判令房屋相关权利义务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享有居住使用权利并向其他继承人支付相应款项。

转继承中按份共有份额确定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涉案房屋登记在一人名下且属其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主张房屋归其所有但其所有权确认之诉已被生效判决驳回,法院在转继承案件中按登记及既有认定处理,判令各相关人对房屋按份共有、各自享有相应份额。

房屋买卖与继承协议履行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当事人家属之间长期就房屋归属与对价达成协议,后因继承与分家衍生诉讼,法院判令登记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将房屋过户登记至主张人名下,并驳回其反诉请求。

借名合同无效后返还与赔偿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借名购房关系经生效判决确认无效,法院认定双方对合同无效均有过错,判令登记人返还购房款、契税、维修资金、贷款利息等各项支出,并赔偿房屋增值损失,出资人同时将房屋腾退返还。

借用登记名义未获支持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主张人提交材料称涉案车位及房屋的实际所有权属于自己,但未能提供足以对抗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证据,法院对其要求确认权属并办理过户的请求未予支持。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登记人去世了,借名买房的事实还能主张吗?

可以主张。借名买卖合同关系是一种债权性质的合意,出借人死亡并不导致该关系自动消灭,其权利义务可由继承人承继。但需要注意的是,主张方要承担的举证责任并没有因为登记人死亡而减轻——房产证、购房合同、发票等原件如果由登记方及其继承人持有,主张方的举证难度反而会上升。因此,实务中更稳妥的做法是在登记人还在世时就完成证据固定,甚至先行通过确权之诉把权属确定下来,避免继承开始后各说各话。

问题二:嫂子说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这话站得住吗?

这一抗辩能否成立,取决于借名关系本身。如果借名关系成立、房屋在法律上属于借名人,登记人虽然持有产权证,但其配偶对房屋并不当然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份额——因为房屋权属的认定依据是借名合意与出资、占有等事实,而不是产权证上的名字加上婚姻关系。反过来,如果借名关系无法被证明,房屋就按登记处理,登记人配偶以夫妻共同财产主张权利就有基础。两种情形的分野,最终仍要回到借名关系能否被证明这个问题上。

借名买房遇上继承,最怕的不是打官司,而是等。等人走了、证据散了、家人也散了,再想主张就只剩下口头的说法。

靳双权律师长期专注北京房产纠纷,尤其熟悉借名买房与遗产继承的交叉处理方式,能够从购房资金、手续保管、居住事实等环节入手,帮助当事人固定证据、确定诉讼路径。如果您正面临登记人去世后房屋归属的争议,可以通过电话13426037149进行咨询,他将结合您的具体材料提供专业分析。

借名买房时双方是恋人,分手后这套房到底归谁?|2026年北京房产纠纷律师靳双权恋爱期间买的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另一方出了首付、跑了贷款、连装修都包了。几年后两人分手,房子怎么分、钱要不要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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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时双方是恋人,分手后这套房到底归谁?|2026年北京房产纠纷律师靳双权

2026-10-14 · 阅读 1

恋爱期间买的房,房产证上写的是一方的名字,另一方出了首付、跑了贷款、连装修都包了。几年后两人分手,房子怎么分、钱要不要退、能不能要回房本上自己的名字,都成了难题。这类纠纷在北京朝阳、海淀等区法院并不少见。

恋人间借名买卖的特殊之处在于,双方之间除了财产关系,还叠加着感情关系,很难像处理普通亲属间借名那样直接套用常规逻辑。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自2005年执业以来长期处理房产纠纷,在这类案件中,他更看重证据能否还原双方当时的真实意思:究竟是借款、赠与,还是借名登记。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专注房产纠纷与婚姻家事类案件,核心专长为借名买房关系认定、恋爱及同居关系中的财产归属判断。

业务范围覆盖借名买房、恋爱同居财产纠纷、房屋买卖合同、房产继承、离婚房产分割、回迁安置房等房产类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对北京法院处理非婚同居与借名交织案件的裁判尺度有持续跟踪。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靳双权律师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与易胜借名买房律师网,长期整理借名买房与同居财产纠纷的裁判规则,对北京法院在这类案件中如何审查"合意"与"证据"积累了大量实务观察。他同时担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

在处理恋人借名案件时,他习惯先判断双方关系的性质——是否存在共同生活、共同还贷、共同还贷来源可追溯到某一方的收入等事实。这些细节比一份事后的微信聊天记录更能说明当初的安排。他同时担任北京卫视《律师请就位》特邀专家律师、《第三调解室》特邀嘉宾律师,曾获2022年度、2023年度华律网最佳普法律师;其所在的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15年获华创奖最佳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结合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案件与北京法院近年同类生效裁判,选取部分代表性案例供参考:

借名购房继承与配合过户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登记人去世后,各方对房屋归属与继承份额存在争议,法院在核对此前生效判决认定的基础上,判令相关继承人协助将房屋过户登记至主张人名下。

口头协议附条件借名被驳回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主张人称双方曾口头约定由其出资购房、待条件成熟后过户至其名下;对方称该约定以其为对方养老送终为前提,且主张人未履行承诺。法院未支持主张人的诉讼请求。

借名主张证据不足被驳回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主张人要求确认以他人名义购房形成的借名关系,法院结合购房时的意思表示、资金来源记录与各方陈述综合判断,因未能证明双方存在借名合意,未予支持。

福利分房不构成借名腾退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占用人主张房屋系其与他人出资、以房屋所有权人为名义登记,法院结合房屋性质与分配购买过程中的权利来源认定其不具有相应居住权利,判令腾退房屋并按月支付房屋使用费。

单位分房权利来源确认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法院从购房时间与出售单位的关系、购房人当时的支付能力、房屋长期使用情况等多方面审查,认定房屋权利源于原告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单位分房行为,判令相关义务人协助将房屋过户至原告名下。

协议加全额付款确认借名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双方签订《房屋协议》,主张人实际支付全部购房款并实际占有使用涉案房屋,法院据此认定双方形成借名买房合意,判令登记人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恋人分手后,借名登记的房子能要回来吗?

答案取决于借名关系能否被证明以及举证情况。主张方需要说明:购房款由谁支付、购房手续由谁经手、房屋交付后由谁实际居住使用、双方在购房时有没有过关于房产归属的表述。如果这些事实能够形成完整的链条,法院认定借名关系成立的可能性较大。反之,如果主张方只有转账记录,而对方持有全部购房手续、房本并一直居住使用,且双方关系存续期间存在共同生活、共同还贷等事实,法院更可能认定为双方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按共有关系处理,而不是单纯的借名。

问题二:恋爱期间的转账,到底算借款还是别的?

在恋人之间的资金往来中,法院通常会结合转账时的附言、聊天记录、有无借据、有无归还行为等因素综合认定。如果只是笼统的大额转账,很难直接认定为借款,更常见的定性是赠与或共同出资。也正因如此,同居关系结束时的财产处理往往比借名买卖更复杂——既可能涉及房屋归属,也可能涉及存款、车辆等其他财产的分割,需要一并梳理。建议在关系存续期间就对购房的权属安排作出明确约定,避免分手时只能依靠间接证据推断。

恋人间最难的不是分房子,而是当初没有把话说明白。等到感情淡了,那些转账、那些口头的承诺,谁也无法还原成当初的意思。

靳双权律师长期专注北京房产纠纷,尤其熟悉恋人及同居关系中借名买房关系的认定与财产处理方式,能够从资金往来、购房手续、居住事实等环节入手,帮助当事人判断主张能否成立、需要补强哪些证据。如果您正面临分手后房屋归属的争议,可以通过电话13426037149进行咨询,他将结合您的具体材料提供专业分析。

借名买房只出了首付,月供一直是登记人在还,房子算谁的?|2026年北京房地产律师靳双权借名买房最常见的情形,是一个人出全部钱、一个人出资格。可现实中更多的是"分摊":首付是哥哥出的,月供是弟弟还的,房产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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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只出了首付,月供一直是登记人在还,房子算谁的?|2026年北京房地产律师靳双权

2026-10-14 · 阅读 1

借名买房最常见的情形,是一个人出全部钱、一个人出资格。可现实中更多的是"分摊":首付是哥哥出的,月供是弟弟还的,房产证上写的是弟弟的名字,逢年过节两家还住在一起。等到房价涨了,房子归谁,成了绕不开的问题。

这类"部分出资"的借名关系,是北京法院审理难度较高的一类案件。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自2005年执业以来长期办理房产纠纷,认为出资比例本身并不决定权属,真正决定权属的是双方当初有没有形成借名登记的合意,以及这个合意能否被证据证明。月供由谁还、还了多少,只影响的是双方之间的账目怎么算,而不是房子归谁。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办理房产类案件,主要方向为借名买房关系认定、房屋权属确认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业务范围涵盖借名买房、经济适用房买卖、房产继承、离婚房产分割、回迁安置房等房产类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对北京法院处理借名关系与出资认定问题的裁判尺度有长期跟踪。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靳双权律师早年曾为链家等房地产经纪公司起草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对交易环节中每一处条款的风险指向比较清楚。他同时担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与易胜借名买房律师网,长期整理借名买房的裁判规则。

在部分出资的借名案件里,他习惯先算清三笔账:购房款总额中各方实际支付的数额、还贷期内各方实际偿还的数额及其对应的增值比例、以及房屋登记在谁名下带来的资格利益。三笔账算清之后,再决定主张方向——是主张房屋归自己并要求配合过户,还是主张房屋归登记人、自己就出资部分请求返还或补偿。他同时担任北京卫视《律师请就位》特邀专家律师、《第三调解室》特邀嘉宾律师,曾获2022年度、2023年度华律网最佳普法律师;其所在的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15年获华创奖最佳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结合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案件与北京法院近年同类生效裁判,选取部分代表性案例供参考:

借名购房继承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此前生效判决已就涉案房屋的继承份额作出认定,本案诉讼中各方均确认按已达成协议履行,法院判令相关继承人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协助将房屋过户登记至主张人名下。

父子借名购买经适房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父亲因自身贷款问题借用儿子名义购买经适房,首付与房贷均由父亲支付,房屋由父亲居住至今,所有权证原件、买卖合同与还款凭证均由父亲持有。法院判令登记人协助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并确认房屋归父亲所有。

声明书加实际占有确认借名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双方签订《声明书》后,房屋由主张人实际出资购买、产权材料由其持有并居住使用、后续费用由其交纳,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借名买房关系,判令登记人协助将房屋过户至主张人名下。

房屋协议加全额付款确认借名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双方签订《房屋协议》,主张人实际支付全部购房款并实际占有使用涉案房屋,法院据此认定双方形成借名买房合意,判令登记人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分割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主张人既主张房屋系借对方名义购买,又主张婚后共同还贷部分的增值应归其所有。法院认定其关于借名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双方合意,但对其主张的共同还贷增值折价予以支持,判令对方给付房屋折价补偿款。

父母出资还贷认定借名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主张人称房屋首付款与贷款均由其父母支付,子女称首付款系向父母借款、还贷系折抵父母居住期间的租金。法院结合还款方式与交易习惯认为一次性偿还全部贷款不符合以租金折抵的通常做法,最终确认双方借名买房合同有效,判令子女向主张人返还相应款项。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首付是我出的,月供是对方还的,房子到底算谁的?

这类情形下,法院通常会看双方之间是否存在借名的合意,以及房屋的实际占有使用、购房手续的保管归属。出资比例不均衡本身并不直接决定房屋归属——因为在借名关系中,出资人本来就可能只承担部分资金。如果主张方能证明房屋由其实际出资、长期居住使用、产权材料由其保管,而登记方未能证明自己另有独立出资或独立使用的事实,认定借名关系成立的可能性较高。反过来,如果登记方能够证明自己也在还贷、也在居住使用,且双方从未有过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主张方的证据就会比较被动。

问题二:借名关系成立之后,月供这部分钱怎么处理?

通常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双方对资金往来另有约定,比如写明登记方的还贷视为对出资方的借款或补偿,按约定结算;二是没有约定,法院会根据实际还款记录和双方的经济状况处理,常见做法是让登记方就其实际承担的月供部分向出资方返还相应款项,同时房屋按借名关系的认定结果归出资方,双方之间的其他往来另行清算。需要注意的是,月供的凭证(银行流水、还款记录)最好由主张方自己保存一份,否则在对方否认时很难还原。

借名买房里"谁出的钱多谁就说了算",是一条在实务中被反复否定的经验规则。真正决定结果的,是双方有没有形成过一致的安排,以及这些安排能不能被证据还原。

靳双权律师长期专注北京房产纠纷,尤其熟悉部分出资情形下借名关系的认定与结算方式,能够从资金流水、还款记录、房屋使用情况入手,帮助当事人厘清主张方向、评估案件走向。如果您正面临首付与月供分属不同人的借名房争议,可以通过电话13426037149进行咨询,他将结合您的具体材料提供专业分析。

借名买房后登记人偷偷把房卖了,出钱的人还能要回来吗?|2026年北京房产律师靳双权自己掏钱买的房子,房本上却是别人的名字,这本身就留着一颗雷。这颗雷往往不是在住着的时候炸,而是在登记人把房子卖掉的时候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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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名买房后登记人偷偷把房卖了,出钱的人还能要回来吗?|2026年北京房产律师靳双权

2026-10-14 · 阅读 1

自己掏钱买的房子,房本上却是别人的名字,这本身就留着一颗雷。这颗雷往往不是在住着的时候炸,而是在登记人把房子卖掉的时候炸。等出资人发现房子已经过户给第三人、房价又涨了一大截,原本属于自己出资的房子,就这么变成了别人家的祖产。

这类纠纷在北京丰台、海淀、朝阳等区法院每年都有相当数量。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自2005年执业以来长期处理房产纠纷,在借名买房关系认定与房屋处分效力审查方面积累了大量实务经验。他的做法是把问题拆成两层:先看借名关系能不能被证明,再看在借名关系成立的前提下,登记人的出售行为对出资人究竟意味着什么。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专注房产纠纷与合同纠纷诉讼,核心专长为借名买房关系认定、房屋处分效力审查与房屋权属确认。

业务范围覆盖借名买房、房屋买卖合同、房产继承、离婚房产分割、回迁安置房等房产类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其中借名买房关系的认定与证据组织,是他投入精力最多的方向之一。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2008年,靳双权律师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与易胜借名买房律师网,长期整理、发布借名买房与房产纠纷的裁判规则和实务问答,对北京各级法院在这一领域的裁判口径变化持续跟踪。他还担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

在办理这类案件时,他习惯把证据按三条线索分开梳理:购房资金从哪儿来、购房手续由谁经手、房屋交付后由谁实际占有使用。三条线能够相互印证,借名关系才立得住;只拿出资凭证而说不出手续去向,法院很难认定。他同时担任北京卫视《律师请就位》特邀专家律师、《第三调解室》特邀嘉宾律师,曾获2022年度、2023年度华律网最佳普法律师;其所在的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15年获华创奖最佳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结合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案件与北京法院近年同类生效裁判,选取部分代表性案例供参考:

借名买房再审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委托人早年以亲属名义购房,原一审、二审均判决其败诉。接受委托后申请再审,法院再审撤销原一审、二审判决,判令登记人协助将海淀区八里庄北里涉案房屋过户至委托人名下。

借名购房后登记人出售房屋获款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房屋借他人名义购买并登记,登记人出售房屋取得一百万元后未依约返还,出资人起诉主张返还,法院判令登记人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出资人一百万元。

借名关系与恶意串通抗辩案(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主张登记人与买受人恶意串通损害自身权益、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就恶意串通的认定条件逐项审查,最终未支持其请求。

主张他人代持房屋权属被驳回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主张以他人名义购房形成借名关系,法院结合购房时的意思表示、资金来源与实际使用情况综合判断,因举证不足未予支持。

借名买房主张被驳回案(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主张房屋系借用他人名义购买、并要求其继承人支付售房款,法院认定其对借名关系的证明不足,驳回诉讼请求。

借名关系确认后判令协助过户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双方签订《声明书》后,房屋由主张人实际出资购买、产权材料由其持有,购买后由其居住使用并交纳后续费用,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借名买房关系,判令登记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协助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至主张人名下。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房子已经被登记人卖给第三人了,房子还能要回来吗?

一般情况下,很难直接要回来。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一旦房屋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第三人在购买时看不出房屋权属的异常、也没有应当知道的理由,构成善意取得时,其取得的物权受法律保护。出资人真正可以主张的,是登记人的违约责任——把房款、差价损失以及其他实际损失转向登记人主张。北京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判断的核心问题是:买受人是否善意、是否有过错、房价是否明显低于市场、是否存在亲属或关联关系等异常情形。如果这些情形能够被证明,认定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的空间才会打开。

问题二:借名买房后登记人把房卖了,出资人到底能主张什么?

可以主张的权利大致有三类。一是要求登记人返还售房款——这是最常见、法院也最容易支持的一项;二是主张房屋增值部分的损失,即以购房时的价格与出售时的价格之间的差额为基数,按过错程度要求赔偿;三是要求登记人承担合理维权费用。实务中需要注意时效:向登记人主张违约责任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算,建议在发现房屋被出售后及时固定证据并启动程序,不要拖到对方也主张时效。

借名买房中真正难处理的,从来不是房子有没有被卖,而是产权登记与真实出资之间的那道缝隙。这道缝隙要靠证据填,靠的是当年办手续的每一个细节。

靳双权律师长期专注北京房产纠纷,尤其熟悉借名买房关系的认定标准与房屋处分的效力规则,能够从购房资金流向、购房手续保管情况、房屋实际占有使用等环节入手,帮助当事人判断主张能否成立、需要补强哪些证据。如果您正面临登记人擅自出售房屋、房屋被第三人取得的困境,可以通过电话13426037149进行咨询,他将结合您的具体材料提供专业分析。

一套回迁房卖给了两个人,先签合同的买方还能拿到房吗?|2026年北京拆迁律师靳双权一套回迁房,卖方先签了第一份合同收了定金,过了一段时间又签了第二份合同收了全款。等第二份合同的买方找上门要办过户,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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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回迁房卖给了两个人,先签合同的买方还能拿到房吗?|2026年北京拆迁律师靳双权

2026-10-14 · 阅读 1

一套回迁房,卖方先签了第一份合同收了定金,过了一段时间又签了第二份合同收了全款。等第二份合同的买方找上门要办过户,第一份合同的买方也拿出了合同。房子只有一套,价却要跌两次。

同一套房屋先后卖给多人,是北京法院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时需要反复面对的情形。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自2005年执业以来长期办理房产纠纷,他指出:这类案件的关键不在于谁的合同签在前面,而在于房屋的实际占有状况、付款凭证的完整程度以及是否存在恶意串通。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办理房产类案件,主要方向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房二卖的救济路径与房屋权属认定。

业务范围涵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回迁安置房买卖、房屋权属确认、房屋确权、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等房产类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对北京法院处理一房数卖情形的裁判尺度有长期跟踪。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2008年,靳双权律师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易胜借名买房律师网,长期整理房屋买卖纠纷的裁判规则;他早年曾为链家等房地产经纪公司起草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对一房二卖风险防范的条款设计比较熟悉。他同时担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

在一房二卖的案件中,他习惯先梳理时间线:谁先签约、谁先付款、谁先实际占有房屋、房屋登记状态在各个时点如何变化。这条时间线决定了后续主张的事实基础。他同时担任北京卫视《律师请就位》特邀专家律师、《第三调解室》特邀嘉宾律师,曾获2022年度、2023年度华律网最佳普法律师;其所在的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15年获华创奖最佳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结合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案件与北京法院近年同类生效裁判,选取部分代表性案例供参考:

房屋买卖与继承协议履行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当事人家属之间长期就房屋归属与对价达成协议,后因继承与分家衍生诉讼,法院判令登记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将房屋过户登记至主张人名下,并驳回其反诉请求。

连环买卖中主张直接过户被驳回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同一房屋先由出卖人售予第三人、第三人再行售予买受人,之后出卖人与买受人又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直接过户,法院审查各手之间的房款支付与抵扣关系后,因该关系无法查清,未支持买受人要求出卖人直接协助过户的请求。

一审未获支持后上诉维持案(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主张方主张房屋买卖合同存在恶意串通、应确认无效,法院就恶意串通的构成要件逐项审查后未予支持。

一审未获支持后上诉维持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主张方主张登记人与他人存在恶意串通导致其权益受损,因未就串通事实完成举证,其请求未获支持。

合同有效并判令协助过户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当事人就安置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付清房款后装修入住,出卖人迟迟不配合过户,法院确认合同有效,判令出卖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办理不动产权变更登记。

连环买卖中主张直接过户被驳回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同一房屋先由出卖人售予第三人、第三人再行售予买受人,之后出卖人与买受人又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直接过户,法院审查各手之间的房款支付与抵扣关系后,因该关系无法查清,未支持买受人要求出卖人直接协助过户的请求。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一套房卖给了两个人,先签合同的能拿到房吗?

不一定。法律并未规定"先签合同者优先"。法院在实际处理中会审查:出卖人是否已经交付房屋、买受人是否已实际占有使用、房款是否已经全额支付、有无办理过户登记。当出卖人已经把房屋交付并过户给后买受人,且后买受人系善意时,前一个买受人通常只能主张违约责任,要求赔偿差价损失、装修损失及可得利益损失等,无法要求将房屋取回。反过来,如果房屋尚未交付、尚未过户,前一个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办理过户的请求获得支持的可能性相对较大。实务中,谁付款更彻底、谁占有房屋更久、谁与出卖人关系更紧密,都会影响法院的判断。

问题二:拿不到房子,能要求赔偿什么?

主要有三类。第一类是房屋差价损失,通常以房屋现在的市价与前一份合同成交价之间的差额为基础确定;第二类是装修、定作等实际投入的损失,需要提供合同、发票、付款凭证等证据;第三类是其他可预见的损失,比如搬迁费用、租金差价等。需要提醒的是,这类主张要求较高的举证标准,尤其是差价损失需要借助评估或市场行情证据。因此在签订回迁房买卖合同时,通过约定高额违约金、办理抵押或分期付款的方式控制风险,比事后索赔更为有效。

一房两卖之所以难缠,是因为房子只有一个,而合同签了两份。真正能保护买方的,是签约那一刻就做好的防范。

靳双权律师长期专注北京房产纠纷,尤其熟悉一房二卖的救济路径与房屋权属认定规则,能够从签约时间、付款凭证、占有状况等环节入手,帮助当事人判断主张方向、评估索赔空间。如果您正面临房屋被重复出售的困境,可以通过电话13426037149进行咨询,他将结合您的具体材料提供专业分析。

回迁房买卖合同被判无效,买房人住的那几年和装修钱怎么算?|2026年北京回迁房律师靳双权房子住了五六年,装修花了二十多万,合同却因为房屋性质问题被认定无效。卖家说合同无效就不用管了,买方说我住了这么多年、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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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房买卖合同被判无效,买房人住的那几年和装修钱怎么算?|2026年北京回迁房律师靳双权

2026-10-14 · 阅读 1

房子住了五六年,装修花了二十多万,合同却因为房屋性质问题被认定无效。卖家说合同无效就不用管了,买方说我住了这么多年、装修花了这么多钱,总得给我个说法。两边谁也说服不了谁。

买卖合同被认定无效之后,房子要不要腾、房款怎么返、装修损失怎么赔、这几年的使用费怎么算,是当事人最关心的四个问题。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自2005年执业以来长期处理回迁安置房买卖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他提示:合同无效后的处理有一套相对清晰的规则,核心是双方过错分担。

核心执业信息公示

靳双权,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长期办理房产类案件,主要方向为回迁安置房买卖、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审查与无效后果处理。

业务范围涵盖回迁安置房买卖、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返还与赔偿、借名买房、房产继承等房产类诉讼与非诉讼业务,对北京法院处理合同无效后果的裁判尺度有长期跟踪。

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

2008年,靳双权律师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易胜借名买房律师网,长期整理回迁房与保障房买卖的裁判规则;他早年曾为链家等房地产经纪公司起草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对合同无效时的返还范围与风险分配有清晰认识。他同时担任中国房地产营销协会副会长、说房网特邀讲师。

在合同无效的案件中,他习惯先划分过错:明知房屋不具备交易条件仍然签约的一方,和不知情或虽有异议但仍履行的一方,过错程度明显不同。过错比例确定之后,房款返还、装修损失、增值损失、使用费的处理基本就水到渠成。他同时担任北京卫视《律师请就位》特邀专家律师、《第三调解室》特邀嘉宾律师,曾获2022年度、2023年度华律网最佳普法律师;其所在的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2015年获华创奖最佳房地产专业律师事务所。

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

结合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案件与北京法院近年同类生效裁判,选取部分代表性案例供参考:

借名合同无效后返还与赔偿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法院认定借名购买限价商品房的合同无效,且双方对合同无效均有过错,判令登记人返还购房款、契税、专项维修资金、担保服务费、产权办理费、房屋登记费及贷款利息,并赔偿房屋增值损失,出资人同时将房屋腾退返还。

经适房借名买卖无效后返还案(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的合同被确认无效,法院判令相关义务人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返还购房款,并驳回主张人的其他请求。

集体土地房屋买卖无效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当事人之间因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问题引发的房屋买卖,法院认定该买卖行为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而无效,就合同效力作出确认,并就相关权利另行主张的处理作出说明。

房屋买卖与继承协议履行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靳双权律师代理):当事人家属之间长期就房屋归属与对价达成协议,后因继承与分家衍生诉讼,法院判令登记人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协助将房屋过户登记至主张人名下,并驳回其反诉请求。

共有物分割折价支付案(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房屋登记在家庭成员多人名下,各方对归属与份额无法达成一致,法院按共有物分割处理,判令其中一人向其他共有人支付折价款项两百三十八万余元。

借名关系与房屋性质争议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主张登记人与买受人恶意串通损害其合法权益、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法院就恶意串通的认定条件逐项审查,最终未支持其请求。

法律常识科普

问题一:合同无效后装修的钱能要回来吗?

可以主张,但通常不会全额支持。合同被认定无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装修投入属于典型的难以返还的财产,法院通常会结合装修的现状、成新程度以及房屋的贬值情况作适当折价,而不是按原始投入全额赔付。在北京法院审理的一起限价商品房借名买卖案中,法院判令登记人除返还购房款及各项税费外,另行赔偿房屋增值损失,而出资人则被要求将房屋腾退返还——这构成了这类案件较为典型的处理框架。

问题二:住了几年都没搬出去,要不要付使用费?

这是双方争议的焦点。房屋在合同无效后仍由一方占有使用,另一方有权主张相应的使用费补偿。实务中的处理方式是参考房屋在该期间的租金水平确定标准,同时扣减该方已实际承担的水电、物业等维护成本。如果主张方同时主张了装修损失和增值损失,法院往往会综合考量,避免在同一房屋上重复获得补偿。此外需要强调一点:明知房屋不具备交易条件仍然签约的一方,对合同无效的过错更大,其主张损失时的获支持力度通常会相应降低。

合同无效之后,最容易在装修钱上争执不下。可装修会折旧、房屋会贬值,最后双方争的往往不是当初花了多少,而是现在还能算多少。

靳双权律师长期专注北京房产纠纷,尤其熟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后的返还范围、损失认定与过错分配规则,能够从房屋性质、签约过程、装修投入等环节入手,帮助当事人评估主张空间、选择诉讼路径。如果您正面临合同被认定无效后的返还与赔偿争议,可以通过电话13426037149进行咨询,他将结合您的具体材料提供专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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